|
|
|
各镇街、平台,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工厂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征集2021年度西湖区工厂物联网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试点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杭州西湖区域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企业有投资预算,具有实施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改造意愿和信息化基础。 (三)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二、项目范围 (一)鼓励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将工厂中的人员、设备、物料信息以及工艺参数、环境参数、质量状况等要素联网,实现工业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高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制造质量;鼓励企业在工厂物联网的基础上,完善工业安全保障措施,发展基于公共云平台的工业互联网深度应用,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协同的制造体系,开展用户个性需求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精准对接的规模化定制,推动制造业面向质量追溯、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的服务化转型。 (二)申报项目投资额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并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如明年完工提请验收的,投资额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按《关于印发杭州市“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杭经信规划〔2019〕132号),按项目实际投资(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给予补助。 三、申报方式 (一)请各平台、镇街相关科办做好辖区内企业的动员工作,并对企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初审。 (二)请申报企业填写《杭州市工厂物联网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于6月25日前将纸质版订装成册一式两份报属地镇街、平台,属地镇街、平台初审盖章后6月28日前报区发改经信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1753146@qq.com。 联系人:方利文 87971257 邮寄地址: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西湖区财政大楼)711办公室 附件1:附件1.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2:附件2.关于印发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附件3:2021年西湖区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汇总表.doc
杭州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5月31日
上一篇: 关于开展2021年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下一篇:关于征集2021年度杭州市数字化改造推广项目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