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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25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严格落实年度评审计划。 经征求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意见,我厅制定了《2025 年度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计划》(详见附件),请各高评委按照评审计划要求,认真开展 2025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所有高评委需在年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02 扎实规范做好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评审程序、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资格审查、评前评后公示、评委会专家抽取、评审会议、结果公布、材料归档等工作。对山区海岛县申报对象予以适当倾斜,有条件的高评委要单独分组、单列评审。 03 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等3 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充分运用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筛查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管。各高评委要加大对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的核查力度,发现申报人存在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处理。 04 推进职称数字档案建设。 今年起,“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职称申报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申报人上传涉密材料。 【附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浙人社函〔2025〕70 号) 附件 2025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 扫码下载附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18日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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