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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根据《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杭科合〔2021〕91号),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一)符合国家和杭州经济发展需求,有明确的建设规划、 发展目标、研究方向,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研发体系,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根据主要功能和侧重业务不同,分为研究开发型和孵化转化型。 1.研究开发型新型研发机构侧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的能力;科研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40%;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2.孵化转化型新型研发机构侧重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两年内孵化(引进)科技企业不少于5家;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40%;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三、申报要求(一)申请单位于2022年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报所在地区、 县(市)科技局。 (二)区、县(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公室(杭州市黄姑山路40号)。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附件下载:http://kj.hangzhou.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78c991c90a3d4abd8fc4db7615a66dc8.docx 来自: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山泰科技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关注我们了解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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