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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企业和在杭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和重大获奖科技成果在杭产业化工作,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合〔2020〕8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重大获奖科技成果在杭产业化团队(企业)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本市企业和在杭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在杭产业化项目,2020-2021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尚未获得我市该项奖励的获奖成果第一完成人(单位)。 二、奖励标准获奖成果在杭州市实施产业化,近两年内年税收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给予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团队(企业)奖励500万元,给予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团队(企业)奖励100万元(就高但不重复)。 三、申报要求4月29日前,经在杭产业化单位(完成人)签名盖章确认,由项目第一完成人(单位)统一以纸质资料和电子版的形式,向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报送获奖科技成果简介、完成团队成员表(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技术领域及联系方式)、近两年在杭产业化实现年利税500万元以上的专项审计报告或报奖审计报告。 四、审核确认科技项目管理中心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和浙江省科技厅网站查询获奖情况,通过市税务部门核实获奖项目产业化的年度税收情况。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8日
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山泰科技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关注我们了解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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