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省委数字化改革关于数字经济系统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和《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认定“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集成电路芯片制造智能工厂”等160个项目为2021年浙江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要加强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政策扶持,引导企业持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迭代提升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绿色化生产、安全化管控等能力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总结提炼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应用,宣传推广优秀解决方案和案例,赋能行业或产业集群企业数字化转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30日
上一篇: 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下一篇:关于下达2022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