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规〔2021〕25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基础研究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子规划和《浙江省量子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技术专项规划已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浙江省基础研究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子规划.doc
附件:2.《浙江省量子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技术专项规划.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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